一、本测评内容涉及能力素质、专业深度及广度等方面。二、评价规则:1、评价采用打分制,满分为10分,并划分为三个等级: 差:1、2、3分,符合低分特征; 中:4、5、6、7分,界于高分特征与低分特征之间; 好:8、9、10分,符合高分特征。2、所有评分项目的分值相同视为无效评估表。3、评估人对"被评估人能力素质评价"进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