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分为表现突出,8-7分为表现较好,6-5分为表现一般,4分以下为表现较差,每一栏目各选项中只能选一项。
2.评价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对不熟悉的人员可以不进行评价;
3.评价时,必须对所有项目都进行评价,漏项均为废票;
4.汇总评价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称职;79-6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