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分为表现突出,8-7分为表现较好,6-5分为表现一般,4分以下为表现较差,1-10分只能选一项。
2.评价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3.评价时,必须对所有项目都进行评价,漏项均为废票。
4.综合评价为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称职,79-6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