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评分口径与计算说明

本页标注“报告 Demo”的配图来自既有导出PDF,用于说明报告读法,图中人名、部门、分数和版式沿用示例,不是当前测试问卷的结果。历史Demo的数值与规则说明不作为当前计算依据,请以本次问卷设置和系统计算过程为准。

1. 计算过程入口

  • 测评报告页 → 综合评分 → 找到被评人 → 点击“计算过程”

计算过程用于解释某个被评人的分数由哪些关系、题目或维度组成。

查看评分计算过程明细

图:综合评分中的计算过程弹窗。当前示例没有配置维度,可对照关系权重和原始评分逐步核对。

2. 题目层计算

单个评价人的题目得分来自所选选项或题型规则对应的分值;文本题、不计分题不参与计分。

多人评价同一被评人时,系统会先按“被评人 + 关系 + 题目”汇总有效评价记录:

关系题目分 = 该关系下该题有效评价分数之和 ÷ 该关系下有效评价人数

被评人的题目分:

  • 未设置关系权重时:取各关系题目分的平均值。
  • 设置关系权重时:按当前被评人实际存在的关系匹配权重,并按参与计算的权重和做加权平均。

3. 关系层计算

关系得分按该关系下各题的关系题目分汇总:平均分模式取各题平均,总分模式取各题求和。

例如:上级关系下某题有2名评价人,得分分别为88和92,则该题的上级关系题目分为90;关系得分再由该关系下各题题目分按平均分或总分模式汇总。

个人报告Demo中的关系权重与已评估人数

图(报告 Demo):报告中的评分人分布表。权重和已评估人数是两个不同字段;复核分数时应同时核对有效关系、实际人数和当前权重配置。

4. 综合分计算

无维度时

未设置关系权重时:

综合分 = 各关系得分平均

设置关系权重时:

综合分 = Σ(关系得分 × 关系权重)÷ 参与计算的关系权重之和

如果某个被评人只存在部分关系,系统只使用该被评人实际存在并能匹配到权重的关系参与计算。

有维度时

系统先计算题目分和维度分,关系权重已在题目/维度关系得分阶段体现;个人综合分再按报告当前统计方式汇总:

  • 平均分且未设置维度权重时:综合分 = 有得分维度的算术平均。
  • 平均分且设置维度权重时:综合分 = Σ(维度得分 × 维度权重)÷ 参与计算的维度权重之和。
  • 总分:综合分 = 有得分维度的得分之和,维度权重不再参与总分汇总。
  • 开启部门维度权重且该被评人所在部门有权重时,优先使用部门维度权重;否则使用全局维度权重。

5. 维度分计算

维度得分按“维度得分计算方式”汇总:平均分模式取该维度下有效题目得分平均,求和模式取该维度下有效题目得分之和。

关系维度得分同样受“维度得分计算方式”影响:平均分模式取同一关系下该维度有效题目得分平均,求和模式取同一关系下该维度有效题目得分之和。若维度报告中继续按维度权重汇总,只使用有得分且有权重的维度参与加权。

维度权重口径:

加权维度分 = Σ(维度得分 × 维度权重)÷ 参与计算的维度权重之和

6. 分值差

分值差 = 当前对象得分 - 对照平均分

  • 正数表示高于平均。
  • 负数表示低于平均。
  • 接近0表示与平均水平接近。

7. 计算示例

上级得分90,权重50%;同级得分80,权重30%;下级得分70,权重20%。

综合分 = (90 × 50 + 80 × 30 + 70 × 20)÷(50 + 30 + 20)= 83

如果某被评人只有上级和同级关系,且匹配到的权重为50和30,则综合分 = (90 × 50 + 80 × 30)÷(50 + 30)= 86.25。

评分口径核实后的说明

  • 关系权重和维度权重在计算时应按实际参与计算的有效关系或有效维度归一化理解。
  • 维度分先由维度内题目按平均或求和形成,再参与后续展示或综合计算。
  • 最高/最低分剔除和异常过滤会改变进入报告统计的有效答卷范围。
  • 部门维度权重存在时,部门报告可能采用部门专属权重。

解读边界

  • 原始答卷分数不一定等于报告最终展示口径。
  • 样本量较少时,关系分和题目分波动会更明显。
  • 修改权重或过滤规则后,应重新生成或刷新报告查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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